各二級學院:
根據(jù)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1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專項資助工作的通知》及《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,為切實幫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,落實好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專項資助政策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資助對象
已被學校正式錄取、且入學報到辦理就讀手續(xù)的2021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。
二、資助標準
新生資助標準為每人最高不超6000元,具體資助金額以學生申請材料審核為準。
三、資助條件
(一)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。
(二)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各項規(guī)章制度。
(三)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好,勤奮學習,積極上進。
(四)家庭經濟困難,生活儉樸。
(五)孤殘學生、烈屬、優(yōu)撫對象、城鄉(xiāng)低保家庭和單親家庭子女等優(yōu)先考慮;
四、申請程序
(一)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報到后申請領取《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申請表》(見附件1)并如實填寫。
(二)申請表經所屬二級學院審核,按要求由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,后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,如有其他困難證明材料可一并附上。
(三)各二級學院評定資助名單,經學院公示三天無異議報學生處助學中心;學生處審核再全校公示五天無異議后確定資助名單報財務處發(fā)放資金。
五、有關要求
(一)學生提交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10月15日前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各二級學院必須對新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認真審核,杜絕非家庭經濟困難及非2021級學生申請,并按表上說明簽署意見,否則不予受理。
(三)各二級學院要加大評審工作的宣傳力度,增加工作的透明度,要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防止評審工作中的不正之風,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。
(四)各二級學院在10月25日前將本院學生名單、材料上報學生處,過期作棄權處理。
(五)上報學生處的材料:
(1)《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申請表》
(2)2021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申請匯總表(電子檔與蓋章紙質版)
附件:
1.《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申請表》
2.2021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申請匯總表
廣州城建職業(yè)學院學生處
2021年9月17日